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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债未还嫌隙生 速调融合续友情

分类:合同文书    时间:(2022-04-20 10:52)    点击:187

安徽律师分析案情

  近日,沙雅县人民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,通过诉调融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,再续友情,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
  李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,李某经常到张某的水产店赊购农副产品,后李某因经营不善资金紧张,未按照前期约定的期限向张某给付欠款。张某多次追讨无果后,一纸诉状将李某起诉至法院。

  案件受理后,立案庭案件分流人员电话联系到李某,全面分析摸清案情,认为该案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且双方为多年的老朋友,只因李某一时资金周转困难,暂不能归还欠款,双方并无较大矛盾,倘若一纸判决只会让“友谊的小船再次翻船”,达不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
  于是,承办法官将该案件通过诉调融合工作平台推送到特邀调解员处,与速裁团队法官一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。通过调解员摆事实、讲情理,法官明法律、讲道理,全方位解释、深层次分析利弊,分别向双方做思想工作,化解心结,让李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,以及不履行债务造成的种种法律后果。同时劝说张某要学会互换思考,理解李某的难处,在法定权益范围内作出适当让步。当事人被调解员、法官所言明的道理折服,纷纷作出让步。最终,张某同意李某给付农副产品款27000元,李某当场履行给付欠款义务,张某也撤回了对李某的起诉。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,修复了因欠款纠纷险些丧失的友谊。

  诚实信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。司法裁判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全社会诚实守信、崇德友善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秉持诚实,恪守承诺,在经济交往中,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,根据合同的性质、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、协助等义务。当事人一旦各自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考虑问题,双方争执不下,只会使矛盾激化,无助于纠纷解决。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,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,一场买卖合同纠纷导致多年老友情谊破裂非常令人惋惜,朋友之间更是要互相体会彼此的难处,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,化干戈为玉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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